2022年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公開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第二十九條規定:“產生、收集、貯存、運輸、利用、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,應當依法及時公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,主動接受社會監督。
現將2022年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及產廢信息公開如下,接受公眾監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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